【大数据法律监督NO.1】综合治理虚假注册公司,共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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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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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大数据 虚假注册公司 类案监督 行业净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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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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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利用商事登记的便利性,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由于行政主管部门与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存在数据壁垒、信息不畅等问题,使得作为犯罪工具的虚假注册公司难以被及时发现并处置,甚至相关刑事案件办结后仍然控制在上游组织者手中继续被用于违法犯罪。检察机关从核心业务数据中深挖虚假注册公司的类案线索,以检察建议助推专项治理,通过强化刑行衔接、检行协作,推动行业监管、信用惩戒,斩断相关黑灰产业链,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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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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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1年,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范围内存在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虚假注册登记公司的情况。而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衔接机制不畅,导致这类虚假注册的公司未被及时列为异常或注销,甚至刑事案件办结后仍处于“存续”状态。考虑到虚假注册公司用于犯罪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并逐渐形成条线清晰、上中下游紧密衔接的买卖虚假公司“四件套”的黑灰产业链。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判断,这并非个案,辖区内极有可能存在大量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于2021年8月启动类案监督与治理。检察机关通过类案监督促进检行协作,推动开展专项治理,进而争取到政法委的支持,共建跨部门数字化协作场景,打通多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渠道,全方位打击涉虚假注册公司违法犯罪,形成打击治理相关黑灰产业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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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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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大数据监督模型,实现法律监督“质”的嬗变
检察机关从已有的核心业务数据资源出发,综合运用人工智能、文书解析、大数据碰撞等分析处理技术深度摸排类案线索。通过对近一年来办理的涉虚假注册公司案件对比分析,提炼出虚假注册公司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共性规则,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的数据碰撞后,发现虚假注册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00余家。一方面,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已查明的74家冒用虚假注册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推动开展虚假注册公司专项治理,200余家无社保缴纳记录、无缴税记录、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等异常企业被列入重点管控名录,实现了“查办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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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促进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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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体融合,更新理念,全面深挖监督线索
一是树立一体化办案理念。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打破部门、条线界限,树立数字监督一体化办案理念。虚假注册公司治理类案监督办理过程中,部门间密切合作、共同发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融合监督机制。为破解法律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查办难等问题,在检察内部以数字化融合监督工作机制为突破口,成立工作小组,通过解析个案、梳理数据分析研判要素,共同研讨形成数据分析研判模型,从而达到高效精准摸排类案线索的目的。三是组建融合监督团队。对于“种子”案件,由检察长签批成立跨职能办案单元,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自优势,融合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手段,在监督案件融合查办上整合力量,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办案监督中的大数据效能。
秉持多赢共赢,内外联动,多维提升监督质效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本身就是一种双赢多赢共赢的协作,虚假注册公司类案监督与治理就是以“小切口”争取大支持的案例。一是启动类案监督。数据碰撞获取虚假注册公司信息后,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立即行动,推进相关部门对已查明的虚假注册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二是推动专项整治。检察机关助推虚假注册公司专项治理行动,将无社保缴纳记录等异常企业列为重点管控目标、集中治理。三是联合出台机制。为进一步推动问题根治,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五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拱墅区综合治理虚假注册公司共同守护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建虚假注册公司长效治理“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打通数据共享渠道。通过内外联合管控,凝聚法治监督合力,走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实施路径。
强化能动履职,全域推广,聚力共护营商环境
为更好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成效,让虚假注册公司综合治理模型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该模型正逐步适用于更广阔的领域。一是杭州全域铺开。以虚假注册公司治理的“拱检模式”为基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启动“一件事”牵起治理一条链数字监督集中专项行动,摸排市域内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虚假注册公司3000余家,已启动强力整治。二是浙江全面推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净化空壳公司”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惩治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力共护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大数字检察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成效。
(案件承办人: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胡宇翔、吴志华、周昆)
供稿 | 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 | 何驭斐